為了緊緊圍繞青年團員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和成長成才的實際需要🛀🏼,與時俱進🐈,開拓創新,不斷總結經驗🥍◼️,表彰和宣傳先進,學校每學年將在四月份開展評優活動。現將具體辦法規定如下:
一、評選項目
個人: 優秀團員、優秀團幹部
集體:五四紅旗團委(團總支)、五四紅旗團支部
二、評選條件
1.優秀團員:
(1)評選對象:在校全體團員(含附屬單位團組織)。
(2)認真履行團員義務,按時交納團費,積極參加團組織的各項活動🛢。
(3)思想積極要求進步,積極參加團支部的組織生活。
(4)無違反校紀🫵🏻、校規行為。
(5)本年度無不及格現象。
(6)積極維護“易班”等網絡環境健康💅🏿。
2.優秀團幹部
(1)評選對象:在校全體團幹部。
(2)能積極主動的帶頭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和社團活動,能夠認真完成團內安排的各項工作,工作富有創新精神。
(3)無違反校紀、校規行為🧏♂️🕎。
(4)本年度獲得校級獎學金🚮,無不及格現象𓀀。
(5)積極維護“易班”等網絡環境健康🦃。
3.五四紅旗團委(團總支)
(1)評選對象:附屬單位團委及二級學院團總支。
(2)班子建設配備有力😅,按時換屆🫔。認真學習政治理論🎸,重視思想作風和政治作風建設,認真完成上級組織下達的任務🧑🏿🦱👨🏿🦳。
(3)組織建設全方位覆蓋,在團員中有影響力🧝🏽♀️,評獎評優客觀公正,無不良投訴記錄。
(4)了解和掌握當代青年的特點,有針對性地強化思想引領工作,在引導青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等方面成績突出。
(5)積極開展扶危助困和各類誌願服務活動,構建服務體系特色鮮明、成效顯著👷🏿。
4.五四紅旗團支部
(1)評選對象:附屬單位及二級學院團支部。
(2)能定期💠、富有成效地組織團員過主題團日活動🕵🏻,獲得過本年度校級優秀主題團日活動優先🐪。
(3)能積極組織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團活動✥。
(4)能認真完成上級團組織安排的各項工作並創造性的開展活動。
(5)本支部團員本學年無違反校紀、校規行為。
(6)易班註冊賬號人數達到90%以上。
三☂️、評選辦法
1.評選工作在校團委組織領導下🗳,附屬單位團委👸🏿、二級學院團總支負責具體工作、組織實施⛱,結合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情況進行😜⛸。
2.優秀團員按團組織人數5%的比例控製🉑,優秀團員幹部按2%的比例控製✷,五四紅旗團委(團總支)評選按團組織數15%的比例控製,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按團組織數15%的比例控製🐧。校團委保留適當名額進行調劑,具體名額根據實際情況由校團委委員會議協商確定。
3.對於獲獎個人及集體頒發榮譽證書🔤,記入個人檔案,並給予適當物質獎勵。
4.申報上海市優秀個人及集體原則上必須獲得當年校級優秀榮譽稱號。申報辦法根據團市委規定另行製定。
四、本辦法由校團委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。